塞浦路斯部长理事会已批准对现有的初创企业签证计划进行一系列修订,目的是增加在塞浦路斯居住并工作的吸引力,从而使更多来自第三国的优秀企业家进入塞浦路斯建立并运营一家初创企业。
对该计划的决定性修订包括:
- 将成功申请者的居留许可期限从 2 年延长至 3 年,并可续签 2 年,而不是原来的续签 1 年。
- 将第三国申请人在塞浦路斯公司中必须持有的股权百分比要求从 50%降至 25%。请注意,申请该特殊签证的初创企业最多可由五名创始人(或一名创始人和其他执行成员)组成,且必须拥有最少 20.000 欧元的资本,如果创始人少于两人,则必须拥有 10.000 欧元的资本。
- 将雇佣第三国国民的人数从占公司全体员工的30%提高到50%,如果在塞浦路斯的启动投资大于或等于15万欧元,则可选择雇佣更多的外国员工
- 对销售收入至少达到 100 万欧元,且在过去 3 年中有 1 年的研发支出至少达到总运营支出 10%的初创企业采用不同的评估标准。
更新后的计划为外国企业家和投资者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同时也为初创企业签证在最初的 3 年期满后的续签规定了更加明确和客观的条件。具体而言,希望续签相关签证的初创企业必须证明在塞浦路斯运营期间,其收入至少增长 15%,或投资额至少达到 15 万欧元。此外,申请续签的公司应至少在塞浦路斯创造了 3 个新的就业机会,或参与了当地的创新支持计划,或至少推出了一项产品或服务。
上述修正案旨在加强塞浦路斯新兴的创业生态系统,该生态系统通常以其多元化和友好的商业环境而闻名。成功的创业者签证申请将使公司能够从许多优势中受益,这对于初创企业的早期发展阶段尤其重要。下面列出了其中一些好处。
税收优惠
随着塞浦路斯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联网的不断扩大,已遍布全球约 70 个国家,为初创企业和此类初创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提供一系列税收优惠,例如:
- 非塞浦路斯籍个人搬迁至塞浦路斯创办初创企业可免征股息和利息收入税,但仍需就其在塞浦路斯工作所赚取的任何收入缴纳所得税。
- 塞浦路斯的公司税(净利润)目前定为 12.5%,生产知识产权的科技公司可申请 80% 的免税,从而将公司税率降至 2.5%。
- 出售合格知识产权所产生的资本收益完全免税。企业家出售其在塞浦路斯纳税人公司中的股份所获得的任何收益通常是免税的。
- 塞浦路斯税务居民公司可将一个纳税年度内产生的税务亏损结转至随后的五个纳税年度,以抵消未来的应纳税利润,从而使早期阶段通常处于亏损状态的初创公司在未来享受减税优惠。
- 引入新股权后,塞浦路斯纳税人公司有权申请名义利息扣除(NID)作为可减税支出。该扣除每年可享受一次,最高可达新股权产生的应纳税利润的 80%。根据资本化水平,初创企业的实际税率可低至 2.5%。
- 出售公司 “所有权 ”所得的利润免征公司所得税。然而,位于塞浦路斯的不动产(以及直接或间接持有此类塞浦路斯不动产的非上市股票)的资本收益则需纳税。
- 仅对塞浦路斯税务居民公司和非塞浦路斯纳税人公司的塞浦路斯常设机构赚取的非免税股息收入、“被动 ”利息收入和租金收入征收特殊国防贡献税。
- 创新型初创企业(经塞浦路斯财政部认证)的投资者在塞浦路斯的年度应纳税收入可享受高达 50%的免税优惠。
低经营成本
与其他欧洲国家相比,塞浦路斯初创企业的创建和运营成本要低得多,包括平均每小时的劳动力成本、技术和专业人才成本、办公室租金以及关键业务支持服务(如法律和会计服务)。
我们的服务
本公司的专业团队由各方面的法律专家组成,可在初创企业成立期间或整个发展和运营过程中提供支持、指导和建议,并在知识产权保护、塞浦路斯公司的成立和管理、税收优惠和架构、所有必要的融资、股东或合资协议的准备以及谈判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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